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合法准入资质;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资质全称: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审批机构:省级主管部门
年检要求:每年1-3月需进行年检
有效期限:3年(有效期前30天内提交续期)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营业性演出许可证